前两天我家宝贝姑娘的外公、外婆带着她回老家,期间开玩笑说老家的两套房子都要留给我家宝贝姑娘,这让我不由得想起了之前有个新闻报道所涉及的问题,就是爷爷的财产留给孙子是遗赠呢还是遗嘱继承呢?作为一名了解婚姻家庭方面法律的律师,我来分析一下。
先来说一下遗赠的定义,遗赠是公民以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 法定继承 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
再说一下遗嘱继承的定义,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与法定继承相对而称,是指继承人依照被继承人生前设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制度,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由以上的定义可知,遗赠和遗嘱继承的最大区别点就是接受财产的人是否具有法定继承人的身份。
那么,孙子是否是爷爷的法定继承人呢?
许多人的第一感觉是孙子应该是爷爷的法定继承人,但实际上并不是。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其中第一顺位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并未处于法定继承人的行列。
现代社会,隔代亲现象非常普遍,法律未将孙子、女列为爷爷的法定继承人是否不合理呢?也不是,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孙子、女还是可能通过转继承或者代位继承的方式来取得爷爷的财产的,当然了,这都是在孙子、女的父母去世的前提下。
正常情况下,爷爷也是可以通过遗赠的方式将自己的财产留给孙子、女,但遗赠与遗嘱继承有比较大的区别,其中一项就是接受遗赠要在自己知道或应当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否则就会默认为放弃接受遗赠。另外就是,遗赠与遗嘱继承在税收方面可能有些差别,像房产过户这样的情况遗赠要比遗嘱继承多交一些税费。
综上所述,题目所涉问题的答案就出来了,爷爷的财产留给孙子是遗赠。

